廣州港南沙港區發布集裝箱碼頭作業時限標準
2019-07-12 13:48 來源:新華網
據廣州港集團消息,廣州港南沙港區集裝箱碼頭作業時限標準近日發布。此次公布的時限標準包括岸橋及外拖車作業環節時限標準和查驗場操作環節時限標準,共20項時限標準。其中,裝卸船環節的班輪船舶橋時效率為30柜/小時/橋;外拖車進港作業時間承諾平均30分鐘;移柜作業環節中吊柜至查驗平臺的時間為收到查驗指令后24小時內。
自2018年8月以來,南沙港區外貿出口“無紙化”服務正式上線,目前已實現覆蓋南沙港區3個集裝箱碼頭、16家集裝箱班輪企業、250多家集裝箱拖車運輸企業,集裝箱出口業務“無紙化”辦理率達85%以上。
根據一年以來的實施分析測算,南沙港區出口業務“無紙化”服務推出后,出口業務辦單時效從原來平均“1小時”縮減為“8分鐘”,節省客戶出口業務辦單成本(人力、交通、燃油)超1200萬元/年,減少各類出口業務紙質單證280萬張/年。
據悉,南沙港區外貿出口“無紙化”服務將相關出口單證流轉必經的集裝箱用箱企業、班輪與船代企業、運輸企業、碼頭、堆場等各方鏈接起來,把線下人工跑腿操作全部轉變成為線上數據交互,班輪船東企業及碼頭業務辦理、費用結算、拖車司機掃碼預約均可通過一個系統窗口完成,業務辦理不受時間與空間的限制,無需打印紙質單證、無需使用交通工具穿梭在各個場所進行單證交接與互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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