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國際航運物流樞紐功能,加強國際經濟合作
2022-06-14 17:56 來源:中國政府網
國務院關于印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22〕13號)。
加快廣州南沙粵港澳重大合作平臺建設,是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戰略部署,是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推動創新發展、打造優質生活圈的重要舉措。為加快推動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打造成為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臺,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更好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制定本方案。在共建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方面,《方案》明確:
增強國際航運物流樞紐功能。按照功能互補、錯位發展的原則,充分發揮香港國際航運中心作用及海事專業服務優勢,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內航運服務資源跨境跨區域整合,提升大灣區港口群總體服務能級,重點在航運物流、水水中轉、鐵水聯運、航運金融、海事服務、郵輪游艇等領域深化合作。加快廣州港南沙港區四期自動化碼頭建設,充分利用園區已有鐵路,進一步提高港鐵聯運能力。支持廣州航運交易所拓展航運交易等服務功能,支持粵港澳三地在南沙攜手共建大灣區航運聯合交易中心。加快發展船舶管理、檢驗檢測、海員培訓、海事糾紛解決等海事服務,打造國際海事服務產業集聚區。遵循區域協調、互惠共贏原則,依托廣州南沙綜合保稅區,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大宗原料、消費品、食品、藝術品等商品供應鏈管理平臺,建設工程塑料、糧食、紅酒展示交易中心,設立期貨交割倉。
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全面加強和深化與日韓、東盟國家經貿合作,支持南沙高質量實施《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率先積累經驗。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等國際高水平自貿協定規則,加大壓力測試力度。加強與歐盟和北美發達經濟體的合作,推動在金融、科技創新等領域對接,進一步融入區域和世界經濟,打造成為國際經濟合作前沿地。
構建國際交往新平臺。鼓勵引導港澳商會協會在南沙設立代表處。支持港澳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促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以及全球主要自貿區、自貿港區和商會協會建立務實交流合作,探索舉辦“一帶一路”相關主題展會,構筑粵港澳大灣區對接“一帶一路”建設的國際經濟合作新平臺。辦好國際金融論壇(IFF)全球年會等國際性主題活動,積極承辦國際重要論壇、大型文體賽事等對外交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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