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 航運保險業準備好了嗎?
2016-04-27 11:09 來源:航運交易公報
根據國際慣例及保險行業特性,5月1日全面實行“營改增”使航運保險企業和監管部門面臨諸多挑戰。不過,上海市此前對航運保險營業稅的免征政策或能安全過渡到增值稅。
《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今年全面實行“營改增”:5月1日起,將“營改增”試點范圍擴大到房地產及建筑業、金融服務及保險業、生活性服務業,并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實際上,中國在2011年就拉開了服務業“營改增”試點的序幕,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和電信業等先后被納入“營改增”的“版圖”.按照《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的要求, 去年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但保險業這塊“難啃的骨頭”,卻遲遲未啟動。如今,“營改增”全面實施的日期就在眼前,航運保險業準備好了嗎?
如期實現“營改增”較難
就去年保險業“營改增”被推遲的原因,中國保監會一位人士解釋稱:“保險業需要改造的流程和系統復雜且數量繁多,因此實行‘營改增’的時間較預期有所推遲。”他還表示,“根據國際慣例并考慮到保險業的復雜性,5月1日全面實行‘營改增’使保險企業和監管部門面臨諸多挑戰,但一些保險企業和監管部門已經為此進行了長期準備,基本符合心理預期。”
根據不久前出臺的全面“營改增”細則,保險業“營改增”的增值稅稅率設定為6%,與營業稅稅率5%相比提高1%,并允許對購買的辦公樓或房租、機器設備等支出的增值稅進項進行抵扣。畢馬威中國在最新的研報中表示,對于保險企業而言,6%的增值稅稅率取代5%的營業稅稅率,并不會對整體稅負產生重大影響,因為進入增值稅體系后,保險企業可以就費用支出進行進項稅抵扣。
但一位從事航運保險的業內人士表示,保險業有其自身的行業特性,“營改增”后面臨的實際稅負和經營成本將加重。
具體而言,一是在流轉稅稅負方面。保險業的經營過程與一般行業相反,先有收入(即保費),而后在未來承擔保險責任并給付賠款,保險提供的服務價值無法從價格中直接體現出來。同時,保險企業主要成本支出中賠付成本、代理成本、人力成本、保險準備金等支出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沒有進項可以抵扣。更為根本的是,《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附件2)明確規定,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不征收增值稅,因此保險企業不能對現金理賠抵扣進項稅。“可以抵扣的進項稅究竟該如何算?”上述業內人士感嘆道。
二是在企業利潤方面。由于營業稅為價內稅,增值稅是價外稅,如果保險業稅率由營業稅的5%改為增值稅6%后,產品價格不提高,收入將下降5.7%,而成本是否下降則取決于進項抵扣情況和“營改增”實施成本增加的影響。
對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險企業高管表示,“如果稅率從營業稅的5%變為增值稅的6%,那么保險企業就會考慮是否可以轉嫁給下游企業。如果可以完全轉嫁,那么稅率的增加不會帶來利潤的減少,但是下游企業的接受度如何?原有保單怎么處理?如果不完全轉嫁,那么結果取決于是否有足夠的進項彌補稅率上升帶來的影響,保險企業的成本費用中,進項抵扣的比例十分重要,但是如何充分獲取進項?如何有效籌劃呢?這些都是保險企業需要考慮的問題。”
基于此,保險業人士呼吁,國家在全面實行“營改增”工作中,應該向保險業予以一定的政策傾斜,如對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特殊支出(賠付支出、傭金支出、保險保障基金等上繳監管費用)允許按照一定比例視同進項稅予以抵扣;對原有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繼續保留等;進一步擴大稅收優惠范圍。
上述人士還透露,由于操作性上的這些難題,其所在的保險企業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針對“營改增”進行財務系統方面更替工作,看來很難在5月1日如期全面實現“營改增”.
上海免征政策暫解后顧之憂
對于在建設“四個中心”政策背景上快速壯大起來的上海航運保險市場,全面“營改增”后,還有一個懸而未決的事項:受惠于《關于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意見》)的稅收優惠政策,上海近年來吸引一批航運保險專業機構聚集,實行“營改增”后,原有的稅收優惠政策能否延續?如能延續,以怎樣的方式延續?如不能延續,對正在上海集聚的航運保險業務將帶來怎樣的影響?這些都需要在新政實施的同時予以解答。
對此,上海航運保險協會(上海航保協會)秘書長徐峰告訴記者:“最近協會一直在與包括財政、稅務、監管部門在內的政府機構溝通匯報,代表行業呼吁。”
《意見》規定,對所有在上海地區與國際航運相關的保險業務免征營業稅。
根據上海航保協會提供的數據,在這一優惠政策吸引下,上海集聚全國航運保險業務的步伐不斷加快,中國太平洋保險(太保)、中國人民保險、中國平安等11家財產保險企業先后在上海設立航運保險運營中心,共有54家財產保險企業在上海經營航運保險直保業務,3家再保險企業從事與航運相關的再保險業務。
上海航保協會會長降彩石透露,去年中國航運保險(船舶險和貨運險)的保費總收入超過140億元。上海航保協會擁有會員44家,業務量已占中國大陸總業務量的95%以上,上海地區航運保險規模增速是全國其他地區的2倍。
目前令上海航運保險業擔心的是,全面“營改增”后,若原有的稅收優惠政策不能延續,上海將面臨外埠航運保險業務重新回流的局面,以集中運營全國航運保險業務為主的各航保中心將面臨業務量大幅下降的“空心化”風險,這將對上海航運保險業的發展以及“兩個中心”建設帶來重大不利影響;若原有的稅收優惠政策能繼續延展,上海航運保險市場發展的良好局面或將繼續鞏固和擴大。
就此問題,太保航運事業部的相關人員介紹,全面“營改增”后,上海此前對航運保險營業稅的免征政策目前看來可以安全過渡到增值稅,這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暫時解除了上海航運保險企業“營改增”的后顧之憂。不過,增值稅畢竟是國稅,地方優惠政策能否長期有效仍然存疑。
此外,徐峰認為,就國際慣例而言,在倫敦航運保險市場,來自國際的業務全部免稅。英國擁有完善的海上保險法律,并借助綜合國力的強勢,將其規則推行到全世界。
在中國,目前航運險不免稅,甚至稅費較高。即便是上海,現有的免稅航運險險種為:遠洋船舶險、進出口貨運險、集裝箱保險,免稅險種占總體保費規模不足50%.
中國國內水陸路貨物運輸保險、船舶建造險、航空保險、海上責任險等還沒有被納入到免稅范圍,在制定航運保險發展的稅負政策方面還有很多工作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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