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學與上海海事法院簽署深化合作共建框架協議
2019-04-30 13:54 來源:航運界
4月29日,上海海事大學與上海海事法院深化合作共建框架協議簽約儀式在上海海事法院舉行,上海海事大學校長黃有方和上海海事法院院長汪彤分別代表兩家單位簽署協議,這標志著兩家單位在學術交流、業務培訓、人才培養等領域的合作進一步加強。上海海事大學副校長楊萬楓、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長莢振坤及雙方單位相關部門負責人出席了簽約儀式。
根據協議內容,雙方將繼續深化法學教育研究與司法實務工作的交流合作,發揮各自在海商法律研究及人才培養方面的資源優勢,共同搭建海事海商法律理論研究平臺,共同打造高素質、復合型航運法律人才實踐基地。
2005年以來,上海海事大學和上海海事法院在理論研討、學術交流等領域開展了長期廣泛的合作。在深化原有合作內容的基礎上,此次協議更為豐富,項目更為務實,包括上海海事法院聘請上海海事大學專家作為特邀咨詢員,為法院各類疑難、復雜、新類型案件提供專家咨詢意見;聘請學校專家作為青年翻譯員團隊院外導師,為團隊人員培訓、翻譯作品審核、推介等提供指導和幫助。雙方在對內對外學術交流、海事海商法律研究等方面也將繼續加強深入合作,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黃有方校長表示,此次合作協議的簽署是兩家單位在新的起點上深度謀劃、不斷拓展合作領域、增加合作內涵的成果,有利于進一步發揮高校理論資源優勢和法院司法資源優勢。上海海事大學將以更為積極、開放、務實的姿態與上海海事法院密切合作,全面落實協議的各項內容,推動兩家單位理論研究和審判實務不斷深入,共同服務保障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上海經濟社會發展。
汪彤院長表示,上海海事大學是知名的航運高等學府,在海事技術領域和海事海商法律領域有獨特的教學研究優勢和專業資源優勢。上海海事法院作為海事審判機關,案件資源豐富,貼近航運實際和法律實務。雙方單位工作目標和任務職責相契合,一定能以此次協議簽署為新的起點,在之前良好合作的基礎上開展更加卓有成效的合作,助力高端航運服務能力的提升,為國家海洋強國戰略實施和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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